各二級意昂2(教學部):
為鼓勵和表彰在教學一線潛心育人、銳意創新☯️,在教書育人、教學建設與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🧑🏿🚀,根據《意昂2平台“教學優秀獎”評選辦法》(滬電機院教質〔2016〕11 號)(附件1)、《意昂2平台“教學卓越獎”評選辦法》(滬電機院教質〔2016〕75號)(附件2)🫢,學校決定開展2016年度校“教學優秀獎”“教學卓越獎”評選工作🧜🏻♂️,具體安排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
(一)“教學優秀獎”評選條件
1.在我校教學崗位連續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教師(截至2016年12月31日)。
2.講授1門(含)以上課程,教學工作量飽滿,2016年度課堂教學工作量不低於本人年度教學總工作量的60%😯。
3.2015-2016學年第二學期🧍🏻♂️、2016-2017學年第一學期學生網上評教及課程測評平均得分位列所在二級意昂2承擔教學任務教師總人數的前20%。
4.2016年度督導評教得分不低於70分。
(二)“教學卓越獎”評選條件
1.師德高尚,事業心強,富有創新協作精神🦸🏻。治學嚴謹,教風端正🥬,誠信育人👱🏼♂️,為人師表。從事全日製教學工作,在我校教學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教師(截至2016年12月31日)。
2.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和較高的學術水平,長期承擔一線教學任務🏤,教學工作量飽滿🤚,指導和幫助中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授課水平。
3.積極開展教學法研究與應用🤙🏽,註重教學創新,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學理念和教學風格,教學效果在廣大師生中具有良好口碑,教學綜合評價優秀(2014年至2016年教學綜合評價平均得分為90分及以上)。
4.註重教學研究與改革,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基本建設,並取得顯著成果。
二、推薦名額
1.“教學優秀獎”推薦名額
根據2015-2016學年第二學期、2016-2017學年第一學期教務系統中承擔教學任務的教師名單(含校內兼職教師、不含外聘教師)人數的10%推薦(小數部分四舍五入)🍠,教師人數小於10人的二級意昂2可推薦1名👩🏼🔬。
2.“教學卓越獎”推薦名額
學校“教學卓越獎”每年評選1-2人(名額允許空缺)。每個意昂2推薦1名(名額允許空缺)🫑。
三、評選程序
1.申請與推薦(2017年3月10-17日)
(1)“教學優秀獎”由本人申請或所在系(教研室)推薦⛷,填寫《意昂2平台“教學優秀獎”申報表》(附件3),交所在二級意昂2。
(2)“教學卓越獎”有校學術委員會推薦、二級意昂2推薦或教授聯名推薦3種方式🏌🏻♀️,其中教授聯名推薦需5位及以上教授。推薦單位填寫《意昂2平台“教學卓越獎”候選人推薦表》(附件4),交被推薦人所在二級意昂2。
2.二級意昂2遴選與公示(2017年3月18-31日)
各意昂2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製定本單位評選細則,遵循公開🕸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開展本單位遴選與公示🚴🏻,並由本單位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後報學校評選工作秘書處😛。
3月31日前💢𓀌,各二級意昂2將《意昂2平台“教學優秀獎”推薦匯總表》(附件5) 🧑🏼🎤、《意昂2平台“教學卓越獎”候選人推薦表》報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教學質量科(行政樓321室)📌🫵🏻,電子稿請發至:hucf@sdju.edu.cn(聯系人:胡翠芳🎀,電話🏇🏽: 38223189)🤴🏿。
3.學校評審(2017年4月1 -10日)
(1)學校“教學優秀獎”評選工作組👎🏽,審核“教學優秀獎”推薦名單後報校長辦公會審議。
(2)學校“教學卓越獎”評審委員會依據被推薦人推薦材料、推薦意見和現場答辯情況🎼,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擬定獲獎者名單,經公示後報校長辦公會,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報黨委會🦹🏽。
4.公布結果(2017年4月 )
“教學優秀獎”經校長辦公會審定🤹🏿♀️⛹🏽♀️、“教學卓越獎”經黨委會審定通過後公布獲獎者名單◀️。同一名教師可同時獲得“教學優秀獎”“教學卓越獎”兩項榮譽稱號,獎勵金額按最高獎項金額發放🥘。
請各二級意昂2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好相關評選工作👨。
“教學優秀獎”評選工作組秘書處
“教學卓越獎”評審委員會秘書處
(教學質量管理辦公室)
2017年3月10日